感性的超越 作為莊子的最高人格理想和生命境地的審美人生快樂,不只是一種心理的快樂事實,而更重要的是一種超越的本體態度,即審美的人生態度。這種態度它既不是動物的自然感性,又不是先驗的產物或神的恩寵,而是在人的經驗中與自然融合后積淀的深刻感性,并通過超越自己創造成藝術。有了這個超越,便使人在任何境遇都可以快樂,可以物我兩忘。